广州职工医保的报销基础和限制如下:
- 覆盖范围 :
- 广州职工医保主要覆盖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只要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医保费用,就能享受医保保障。
- 门诊报销比例和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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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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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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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疗机构或其他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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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7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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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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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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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就诊,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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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10663元。
- 住院报销比例和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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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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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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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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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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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上限为913944元(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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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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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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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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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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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上限为913944元(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
- 不报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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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包括乙类项目需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乙类药品5%,乙类治疗项目10%)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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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指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而全部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丙类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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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住院起付线在一级医疗机构为2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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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13944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00元/月。
- 特定病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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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定病种 :需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待遇标准包括起付标准和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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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等,待遇标准也有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 转诊政策 :
- 参保人到社区医院(小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80%;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
这些规定和限制为广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范围,帮助参保人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医保政策。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政策更新,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