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的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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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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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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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住院 :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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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就诊 :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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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上或县外医院 :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需带好《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 参保患者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
- 出院后需提交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证明和医院的病案记录,资料提交后,新农合窗口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报销。
- 实时联网结算 :
- 参加合医人员住院或特定疾病门诊患者在定点医院看病,可以实时联网结算报销。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回合医办报销的,应先向街道合医办提交资料,再由合医办送市社保局审批理赔。
建议在办理报销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