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主要根据 缴费基数 和 缴费年限 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缴费基数 :
- 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根据其工资收入确定,且不得超过上年度参保缴费基数的300%。
- 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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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划入的比例越高。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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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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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满1年但不满20年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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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满20年但不满30年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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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15%。
- 在职职工 :
- 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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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不再和个人养老金挂钩,而是以统筹地区上一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划账基数,计发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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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例如,武汉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为每月83元(按照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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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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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可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补助标准参照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80%执行,具体补助金额为每月66元。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