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山西省的大病报销政策如下: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 :
- 包括血友病、慢性白血病、肺心病、晚期恶性肿瘤化疗等30种疾病。
- 太原市新农合报销范围 :
- 包括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等20种疾病。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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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可以享受住院补偿、急诊住院补偿、门诊慢性病补偿和门诊特定疾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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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保持7万元未变,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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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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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分5档,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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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 门诊慢性病和特定疾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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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种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统一按70%比例报销,其中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按照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指导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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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或定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特定药品按70%比例报销,其它药品按60%比例报销。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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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相关部门将共同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支付范围、最低支付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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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及时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