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泉州医保在厦门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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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8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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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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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定级)起付标准5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5%。
- 特殊门诊 :
- “两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一致。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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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政策范围内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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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二次减半,第三次起免起付标准)70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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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二次减半,第三次起免起付标准)30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9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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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定级)起付标准(第二次减半,第三次起免起付标准)50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96%,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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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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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市内报销额度的92%报销(退休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对象和厦门、漳州定点医疗机构除外)。
建议在就医前先咨询医院或者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