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报销比例
莆田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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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起付标准从1500元降低为7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医保政策范围内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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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比例分别再增加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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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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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产前检查(含保胎和先兆流产)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 门诊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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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单列,计入起付线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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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设定,即报销比例从原来的85%调整为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和市外85%、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退休人员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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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累计)。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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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转市外医院5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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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90%,退休94%支付。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按30%递减,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 :
-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0000元)作为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起付线。起付线(90000元)以上的政策内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封顶线,按95%比例报销,个人负担5%。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