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费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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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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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每人每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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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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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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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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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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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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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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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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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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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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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慢性病 :费用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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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慢性病 :个人自付15%后,剩余部分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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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统筹最高支付可达5400元(限额6000元×90%),与住院费用合并报销上限。
- 门诊特殊疾病 :
- 针对14种特殊疾病(治疗),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达90%,其中肾病血液透析享受95%的高比例报销。
- 住院费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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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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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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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及以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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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首次住院700元,第二次及以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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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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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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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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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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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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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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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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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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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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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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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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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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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的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