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的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 起付标准为500元。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
-
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
-
退休人员(不满70岁)起付标准为700元。
-
退休人员(含70岁及以上)起付标准为650元。
- 住院 :
-
职工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
职工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
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3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三级医院2200元。
-
退休人员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 门诊特殊病 :
- 起付标准为1300元。
- 居民大病保险 :
-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
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人员)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
这些起付标准适用于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并且会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和医院级别有所调整。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医疗费用和医院级别,以及是否属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医疗救助对象等),来确定具体的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