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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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1万元(含1万元)报销73%,3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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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1万元(含1万元)报销88%,3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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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1万元(含1万元)报销83%,3万元以上报销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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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1万元(含1万元)报销78%,3万元以上报销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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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丙等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1万元(含1万元)报销73%,3万元以上报销93%。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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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支付,支付限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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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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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
- 门诊特病和慢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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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最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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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如重症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截瘫):具体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个年度内符合政策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1.4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费用按60%支付。特困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且不设封顶线。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呼和浩特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病和慢病以及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