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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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不满70岁)700元,退休人员(含70岁及以上)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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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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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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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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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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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随处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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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10000元,超过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5%。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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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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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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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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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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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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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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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至4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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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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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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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至4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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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45万元。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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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与第一次住院或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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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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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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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8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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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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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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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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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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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30万元。
- 大额医疗保险 :
- 起付标准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个人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部分,个人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2%。
这些报销比例和额度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