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5年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最新规定和优惠政策如下:
- 弹性退休制度 :
- 男性灵活就业者 最早可在60岁退休,女性则可在55岁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 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 :
- 从2030年起,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对于2030年之前退休的灵活就业者,仍可按15年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然而,2030年之后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将逐年增加,到2039年最终达到20年。
-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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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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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55周岁。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
- 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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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人社部门当年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60%至300%标准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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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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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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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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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要求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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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参保缴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
这些政策和优惠旨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的发展,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