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包含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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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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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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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 门诊紧急抢救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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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因门诊急救抢救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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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及相应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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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门诊急救抢救的费用不纳入住院统筹支付。
- 门诊慢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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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患有如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等55种慢性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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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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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认定通过的,连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使用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门诊血液(腹膜)透析、血友病患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门诊使用帕利派酮治疗、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等。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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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签约成功后不影响在其他医院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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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携带签约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即可办理。
建议在办理门诊报销时,参保居民应确保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并在就诊时出具这些证件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