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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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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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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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 门诊大病 :
- 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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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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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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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 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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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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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特殊疾病门诊 :
- 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统筹区的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