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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 可以累计 的。根据重庆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之前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计入累计缴费年限里。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在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也可以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这些规定意味着,参保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参加的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都可以合并累计计算,从而满足退休时享受医保待遇的条件。例如,如果某人在重庆已参加了10年职工医保,后又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其在重庆1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
因此,对于重庆职工来说,医保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这为他们在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区的医保参保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