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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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参加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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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待遇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兰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68种,分两类管理。Ⅰ类病种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共63种;Ⅱ类病种由兰州市根据地理环境、气候、发病率、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医保局规定的病种中选定,共5种。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可申报认定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个人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与定额(500元)之和,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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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医院 :线下申办可在公示的认定医院,由认定医院严格按照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完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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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受理 :门诊慢特病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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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周期 :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开始日期以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录入登记当日为准。待遇开始日期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待遇享受截止日期不超过该病种规定的复审期限。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的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