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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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涵盖符合医保目录的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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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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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一些特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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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同样包括一些特定疾病,并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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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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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保障病种待遇 :包括一些特定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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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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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等级医院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如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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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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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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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包括一类、二类门特病种,报销比例和政策范围内费用结算办法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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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 :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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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人群待遇 :如小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门诊统筹保障、住院医疗保障、门诊病种保障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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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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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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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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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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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不能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
这些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