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不同情况
保定市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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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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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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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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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的起付标准的75%计算。
- 城镇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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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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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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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起付标准)+ 28%(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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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30%(起付标准)+ 26%(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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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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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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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起付标准)+ 25%(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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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27%(起付标准)+ 23%(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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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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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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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由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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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 :由50%提高至60%。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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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县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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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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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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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公立中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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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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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县域外统筹市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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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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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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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市域外医疗机构 :2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