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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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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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
- 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
- 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 视同缴费年限 :
- 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 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及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
- 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一次性预缴费或逐月缴费,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按6%的比例、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按5%的比例缴费至规定年限。
- 终身医保待遇 :
- 汕头市的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需要缴满15年医保年限,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即终身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医保费用。
- 具体实施日期 :
- 《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对不同时间段的退休人员有不同的缴费年限要求。
综上所述,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的情况下,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况,可以选择一次性预缴费或逐月缴费至规定年限。此外,职工需要缴满15年医保年限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