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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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江西省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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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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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 :家庭拥有的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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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动力 :家庭劳动力状况符合规定,如无劳动能力、部分劳动能力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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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水平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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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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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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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残户:一户中有多人残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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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户:家庭成员因患重症绝症,花去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力患重大疾病(卫生部确定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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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故户:因突发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贫穷,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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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户:夫妻离婚,孩子随父母一方生活,另一方失踪或者死亡,无固定收入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且孩子为未成年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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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户: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留下的子女由他人代养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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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户:因项目开发建设造成的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 不予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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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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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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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 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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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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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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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求职)状况证明、残疾证、结婚证和户口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农村低保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