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内定点医院生育的女职工,如果使用医保卡结算,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无需提供额外资料即可等待生育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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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产后交满18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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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没有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不含生产当月),但生产当月在待遇期内(医保卡能正常使用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后则需要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生育保险(不含生产当月,自生产后第二个月开始连续缴满1年生育保险) 。
对于在河南省外异地医院生育的女职工,需要在产后188天后,通过以下步骤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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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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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进入我要办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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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滑动,点击“生育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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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即可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生育津贴前,企业需要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社保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此外,生育津贴的领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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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规生育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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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工资,二者择高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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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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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规定月数(9个月或12个月,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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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后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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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指南,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