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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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且符合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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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封顶线 :实际医保报销时,会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起付线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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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和医院 :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时,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时,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或需要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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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疫苗接种 :部分省市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支付自己和孩子的体检或者疫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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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十多个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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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医保统筹基金的资金池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用人单位需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个人需以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这些费用中,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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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补贴 :政府财政补贴也是医保统筹基金的重要来源,尤其在城乡居民医保领域,政府补贴的力度逐年加大。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且需要符合一定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要求。此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还可用于支付体检、疫苗接种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费用。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财政补贴共同构成了医保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