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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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6%,个人自付比例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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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9%,个人自付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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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2%,个人自付比例为8%。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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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6%×80% = 68.8%,个人自付比例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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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9%×80% = 71.2%,个人自付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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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2%×80% = 73.6%,个人自付比例为8%。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