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灵活就业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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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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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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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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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随处方医院
- 门诊重症疾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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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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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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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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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含)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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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至45万元(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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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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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含)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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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至45万元(含):80%
- 家庭医师签约参保人员额外报销 :
- 在签约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最高限额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00元(含)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参加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