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去医院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
-
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累计发生的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在职人员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0%、65%、60%。
-
乙类药品、项目、耗材先由个人支付5%,再按比例报销。
- 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 :
-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可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可报销2000元。
- 报销范围 :
- 灵活就业人员在门诊或急诊就医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
灵活就业人员在门诊的医疗费用需要达到一定金额(如某些地区规定的2000元以上)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通常为50%。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通常是2万元,超过这个限额的医疗费用可能需要个人自付。
- 特殊人群政策 :
-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退休人员,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倾斜。例如,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其门诊费用报销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去医院门诊是能够报销的,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规定来确定。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医保费用,并在就诊时主动告知医院自己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