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和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
- 顺产(包括难产):一类医院报销2000元,二类医院报销2500元,三类医院报销3000元。
- 剖产:一类医院报销3000元,二类医院报销4000元,三类医院报销45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按定额标准结付。
异地生育报销
参保女员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娩,费用先由个人现金结付,再回苏州办理费用审核结付手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园区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
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
- 计发标准: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假天数。计发基数=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拨付时间:职工产(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出现未按时足额缴费、补缴费或中断缴费的,相应月份天数从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
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4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计发标准为2775元。
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配偶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 标准: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妊娠3-7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顺产的,4050元;难产的,425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 拨付时间:在医保部门收到参保人申请及材料,并经核实和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
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报销流程和材料
报销流程
-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婚育证明,女方外地需回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开具证明:前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 医院结算:在定点医院生育时,携带医保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由医生填写手续费用告知单并签字确认,自费部分由现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中心与医院结付。
- 产后报销:产后6个月内,持医保卡、身份证、出院小结、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领取报销费用。
报销材料
- 基本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婚育证明,女方外地需回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生育费用材料: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等。
苏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详细且全面,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多个方面。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也较为明确,确保参保职工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