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新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在2024年有所调整,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和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具体费用: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费用: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可以直接享受,由医保部门按定额与医疗机构结算。例如,南京市产前检查费用限额为1200元。
- 住院分娩费用:顺产最高报销3000元,难产最高报销3200元,剖宫产手术最高报销40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等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
发放标准
- 计发基数: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 生育津贴天数:顺产的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2个月的享受20天,3个月的享受30天,7个月以上的享受98天;计划生育手术的根据具体手术类型享受相应的天数。
领取条件
- 缴费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 申请时间:在生育或流产后的1年内申请。
一次性营养补助
标准
- 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24年为2253元。
- 领取条件: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
生育假和护理假
生育假
- 产假天数:顺产的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2个月的享受20天,3个月的享受30天,7个月以上的享受98天。
护理假
- 护理假天数: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 申请时间: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请。
江苏省2024年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涵盖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多个方面,具体标准和领取条件都有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