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统筹支付额度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人群有所区别。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 城乡居民医保 :
- 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300元,支付范围由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50%。
- 职工医保 :
- 普通门诊待遇 :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缴费比例不同分别为500元(4.2%或4.5%缴费人员)、1200元(6%或6.5%缴费人员)和2000元(10%缴费人员)。支付比例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 大病保险 :
- 人均筹资标准 :95元,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划转,参保群众个人不缴费。
- 医疗救助 :
- 资助比例 :达到50%以上,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确保应保尽保。
建议:
-
了解具体政策 :不同人群和保险类型的医保支付额度有所不同,建议详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
关注最新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