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职职工医保统筹的年度报销额度根据 缴费比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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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为4.2%或4.5%的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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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为6%或6.5%的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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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为10%的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
- 门急诊医疗费用 :
-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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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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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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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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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每年及时关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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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