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村卫生室和卫生院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医院不低于25%,年度最高报销额为400元。
- “两病”报销 (高血压和糖尿病):
- 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公立医院为75%。高血压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00元,糖尿病为660元。
- “慢特病”报销 :
- 门诊慢性病单病种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不超过5000元。门诊特病报销比例从70%起,起付线为1200元。慢特病合计53个。
- 住院报销 :
- 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84%。
- 大病报销 :
- 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具体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