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新星医保门诊统筹的异地结算方式如下:
- 直接结算 :
- 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直接结算。
- 无法直接结算的处理 :
- 因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结算原则 :
-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或相关查询平台,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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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前,建议参保人员提前查询并确认目的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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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