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就医类型和参保人群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关于云南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云南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概述
报销比例档次
- 第一档: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一致。例如,参保人员在云南参保,在云南住院治疗可报销70%,异地就医在广西某医院出院报销的比例也是70%。
- 第二档:异地报销比本地报销低10个百分点。例如,云南参保人员在广西出院报销的比例为60%。
- 第三档:异地报销比本地报销低20个百分点。例如,云南参保人员在广西出院报销的比例为50%。
报销比例适用人群
- 第一档:跨省已办理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到备案地所在医院住院治疗的;跨市已办理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到本省异市备案地所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本省内县级医院、同级别医院、跨县域治疗的。
- 第二档:转诊去省外就医的参保者;转诊去省内其他市本级医院就诊的参保者;急诊就医的参保者;没有备案去异地报销的人员。
- 第三档:不符合以上两个群体报销的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备案范围
离开本市到省内其他州(市)或到外省就医购药的,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对象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途径
线上备案方式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局网站、云南医保个人网厅。
线下备案方式包括打电话给参保地医保窗口备案,或就近到全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备案。
特殊情况
已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转诊转院,或属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不需要再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1%、88%、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95%、92%、89%。
- 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与昆明市本地就医相同待遇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起付标准为每次880元,支付比例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出院后补办备案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照顾人员补助等
这些补助支付的部分可以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一并结算。
门诊和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云南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不低于50%,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经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购买慢特病药品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应待遇,报销比例60%左右,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左右。
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在已开通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 手工报销: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参保地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注意事项
- 备案时限: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 报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等。
云南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就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报销比例分为三档,适用人群也有所不同。参保人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在异地享受医保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流程也有详细规定,参保人员需按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