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25年 ,其中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应达到25年,且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方可按规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
如果缴费年限不足,职工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费至规定年限,或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为了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宁德市的职工至少需要缴纳2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