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医保的报销起付线情况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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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统筹区普通门诊报销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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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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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 “两病”报销政策 :
- 高血压和糖尿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不设起付线。
- 特殊门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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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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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慢性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住院报销 :
-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80元,补偿比例为90%。
综上所述,陕西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报销均不设起付线,而住院报销在合规费用300元以下无起付线,300元以上起付线为80元。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所在统筹区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