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报销范围:普通门诊费用包括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和合规药品费。
- 报销比例:
- 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报销限额为40元。
- 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每次就诊报销限额为30元。
- 年度封顶线:每人每年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总额上限为120元。
- 适用医疗机构:仅限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 “两病”门诊报销政策
- 保障对象:参加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并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需在门诊长期用药的患者。
- 报销范围:仅限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且药品需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60%报销。
- 年度封顶线:
- 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400元。
- 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500元。
-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可分别享受两种疾病的报销额度。
- 其他要求:首次就诊需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单,并按诊疗规范备案后,方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3. 注意事项
- 医疗机构限制: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均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仅限镇村两级医疗机构,“两病”门诊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 长期处方: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处方最长可放宽至两个月使用量。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