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门诊医保的异地使用政策分为省内和跨省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政策
备案要求:
-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已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在省内其他统筹区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实现直接结算。
- 其他地市仍需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结算方式:
- 在省内异地就医时,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再报销。
- 支付范围和报销比例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规定,但参保地政策如有特殊要求,则执行参保地政策。
定点医院查询:
- 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医保”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备案要求:
-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提交备案申请,医保部门审批后即可生效。
结算方式:
- 跨省异地就医同样支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医保支付部分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支付范围:
- 跨省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
三、补充说明
- 特殊情况:对于门诊慢性病等特殊项目,需提前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并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 政策差异:不同地市可能存在政策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实施细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访问河南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