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2025年度安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 门诊慢性病 :
- 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重特大疾病 :
-
符合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
-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 住院医疗 :
-
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
-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