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细则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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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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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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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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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不低于300元。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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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类 :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等合计2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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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5%,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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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实行定点管理,限额报销。
- “两病报销” (糖尿病、高血压):
- 报销比例 :不低于60%,不设起付线。
- 重大疾病(如癌症、罕见病) :
- 报销比例 :80%,不设起付线。
这些细则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