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补缴等待期的规定如下:
1. 等待期的时间
- 从2024年3月1日起补缴的参保人员,需执行60天的医保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及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2. 等待期的适用条件
- 等待期适用于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
- 新生儿和医疗救助对象不受等待期限制。
3. 补缴期的时间
- 补缴期:2024年3月1日至11月1日。
-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按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 2024年7月1日后:补缴人员需按2024年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4. 特殊群体说明
- 新生儿:
- 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 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5. 政策来源
上述信息来源于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您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或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