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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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随连续参保时间增长而增加,每满5年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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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连续参保10年的参保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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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80%。
- 二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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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中,超过80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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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进行“再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特殊项目和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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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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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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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报销比例为70%。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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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外用药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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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要提供医保卡、就诊记录、处方笺、收据、住院记录等资料。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旨在确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减轻因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压力。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熟悉当地医保政策,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