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房物业收费的新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物业费收取义务 :
- 无论房屋是否有人实际居住,业主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缴纳义务。这是因为小区的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安保设施运行等一系列物业服务工作不会因为部分房屋空置而停止运转,它们对于整个小区的品质和居民生活舒适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 空置房认定标准 :
- 空置房的认定标准以房屋连续超过6个月无人居住为准。在此过程中,业主需要向物业提供水电使用情况、房屋空置声明等证明材料,以此证实房屋确实处于空置状态。
- 物业费缴纳依据和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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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缴纳费用的关键依据,业主无疑是物业费缴纳的主要责任人。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可由物业使用人交纳,但业主依然负有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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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竣工完毕却处于代售状态或尚未正式移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则承担起相关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责任。
- 物业费收取起始时间 :
- 无论是否空置,一般物业费交纳的起始时间以物业合同的约定为准。对于新房,在交付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交付房屋之后由业主承担。对于二手房,则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 :
- 一些地方出台了具体的减免政策。例如,兰州新区规定空置超过半年,物业费能打五折;贵州某些城市规定空置三个月以上,只收20%的物业费;河南一些地方规定备案登记空置房,物业费能减免30%。
- 物业服务的公共性 :
-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服务内容包括对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等。这些服务不会因个别业主是否居住而停止,其成本也不会因房屋闲置而降低。
综上所述,国家关于空置房物业收费的新规定主要强调了业主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需要承担物业费,并且明确了物业费的收取依据、责任人和减免政策。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平性,同时兼顾业主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