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规, 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 期间发出的噪音被视为扰民,居民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投诉。在此期间,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除非是抢修、抢险作业或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且必须有相关证明。
建议居民在遇到夜间噪音扰民时,可以先尝试联系当地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如果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再考虑报警处理。同时,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了解是否有特殊的时间限制或噪音标准需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