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异地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如下: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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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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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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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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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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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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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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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限额执行伊犁州规定的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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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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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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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外出异地备案且没有转诊,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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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不下降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5种慢性病均可按正常比例联网直接结算。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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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在就医的医院结算医疗费用,但在此之前要在医保卡所在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且就医的医院当地也接入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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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原来的5种增加到10种,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资金、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
- 备案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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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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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按照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规定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并开通门诊统筹、特药、慢性病等相关统筹支付的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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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大致介于70%至9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就医地及参保地的医保政策等因素综合考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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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区间报销比例高达88%;3000至5000元区间报销比例攀升至90%;5000至10000元区间报销比例为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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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达80%;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特殊检查及治疗报销比例为70%。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提高报销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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