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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后, 确实存在后续治疗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治疗后遗留的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者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要求后续治疗费用。同时,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也会考虑车祸出院后的合理必要后续治疗费用,但这通常需要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发票等材料供保险公司审核认定。
因此,交通事故出院后,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受害者在出院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治疗方案和费用,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