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深圳的加班工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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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按照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平时加班费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然后乘以1.5。根据最新数据,深圳平时加班工资最低为18.9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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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则加班费为劳动者小时工资的200%。根据最新数据,深圳休息日加班工资为25.2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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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则加班费为劳动者小时工资的300%。根据最新数据,深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37.93元/小时。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超时工作时得到合理的补偿。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