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小时只算11.5小时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每天工作12小时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工作时间,无论是否扣除吃饭时间,都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坚持只计算11.5小时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存在特殊情况,如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或者出现自然灾害等情形,工作12小时可能被视为合法,但这些特殊情况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且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批准程序。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