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史患者是否因伤人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需视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而定。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依据
-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精神病史患者在伤人时处于发病状态,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则不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患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政府可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精神病史患者在伤人时精神状态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但有所减弱,则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这类患者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强制医疗措施
- 即使精神病史患者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仍可能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医疗。这是为了确保患者得到治疗,同时防止其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
3. 民事责任
- 如果精神病史患者因伤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虽然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案例分析
- 例如,在2018年上海世外小学案件中,凶手因精神疾病在犯罪时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负刑事责任,但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医疗。
总结
精神病史患者是否因伤人行为而坐牢,取决于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和法定程序鉴定结果。若处于发病状态且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接受强制医疗;若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其监护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