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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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间。一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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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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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内报销25%,500元以上至1万元报销65%,1万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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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内报销20%,1000元以上至1万元报销45%,1万元以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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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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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内报销25%,500元以上至1万元报销55%,1万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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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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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内报销20%,1000元以上至1万元报销45%,1万元以上报销40%。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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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般在30%至60%之间。一些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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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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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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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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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综上所述,广西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医疗项目的不同有所差异。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60%至90%之间,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30%至60%之间,具体报销比例可参考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参保居民在选择医疗机构和就诊项目时,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