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不要求必须住院才能报销。其报销范围涵盖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以下是具体报销情况: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如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50%,部分地区可达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慢性病门诊:通过慢性病认定后,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长期用药费用。
特殊疾病门诊:部分地区将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90%,二级医疗机构(如县级医院)可达80%,三级医疗机构(如市级医院)可达60%。
起付线: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也不同,一般乡镇卫生院起付线较低,如200元或100元,县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市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
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涵盖多种重大疾病,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等。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广泛,不仅包括住院费用,还涵盖了多种门诊费用,有效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