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省内跨市报销比例

不同地区的合作医疗(如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内跨市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以广东省为例,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市政策。以下是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

住院报销

  • 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85%,起付线是200元。

  • 县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70%,起付线是500元。

  • 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5%,起付线是700元。

  • 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0%,起付线是1000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其他省份的具体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的医保政策文件。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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