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施工时间规定如下: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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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正常施工时间为早上7:00至12:00,下午14:00至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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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和晚上11时至次日早上7时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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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7:00)连续施工作业的,应申请取得许可证,并在施工前通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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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
- 噪音控制 :
-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 禁止使用 :
- 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进行打桩作业,除非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并必须专项报经批准,且作业时间限制在7:00—12:00,14:00—20:00。
综上所述,深圳的施工时间一般为早上7:00至12:00,下午14:00至23:00,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申请并获得批准,可以进行中午和夜间的连续施工。施工期间需严格遵守噪音控制规定,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影响。